人民網北京12月27日電 (記者杜燕飛)加快發展綠色清潔能源,是我國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更好地利用市場機制實現對綠色清潔電能的高效合理配置,是實現我國綠色清潔能源高質量、持續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
在26日舉行的《我國綠電交易現狀及重點問題研究》報告發布會暨專家研討會上,與會專家表示,我國自2021年啟動綠電交易以來,綠電綠證市場機制不斷完善,綠電綠證交易規模穩步擴大。但當前綠電交易也面臨著一些難點,建議加快構建電-碳市場協同體系,增加綠電供給能力,促進綠電消費水平,提升我國綠電市場化配置能力,推動綠電綠證交易電量規模進一步擴大。
“綠電交易作為綠色電力市場的核心機制之一,通過市場化交易手段,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直接與需求側用戶連接起來,有效推動了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規模擴大和綠色發展。”中國能源研究會理事長、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史玉波表示,當前,綠電供給能力不足、消費不活躍,電-碳市場體系協同效果不佳等,需要各方凝聚合力、共同探索解決方案。
中國能源研究會雙碳產業合作分會主任、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原局長黃少中表示,綠電交易順應我國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大趨勢,順應構建全國統一市場大方向,順應國際社會、國際市場對綠色產品需求越來越多、標準越來越高的大潮流,在保障電力供應、促進經濟綠色轉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等面可發揮重要作用。
中國電機工程學會副理事長姚強表示,綠電交易市場的建立可以實現“證電合一”,彌補綠證交易認可度低的問題,還可以為新能源發電企業和終端用戶直接交易搭建橋梁,拓寬交易渠道,推動新型電力市場發展。對于新能源發電企業,綠電交易可以促進新能源消納,同時獲得綠電環境價值的收益。對于用電企業,參與綠電交易可以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任務,樹立企業綠色形象,生產具有綠色環境屬性的產品,在對外出口或向有綠電消納比例要求的采購方供貨時增加競爭力。
“綠色電力市場是反映電能量和環境價值的市場,綠色電力市場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新能源總量較大,但受新能源未全部入市、綠電省間外送積極性不高、省間通道空間有限等因素影響,參與綠電綠證交易電量規模并不大。”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副總經理龐博說,建議進一步提升綠色電力供給能力,激發綠色電力消費需求,推進綠色電力消費核算認證,推動多級協同的綠電領域標準矩陣布局。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黨委委員、總會計師王鑫根表示,建議擴大綠電準入范圍、鼓勵省間綠電交易、營造綠電消費氛圍;完善綠證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動綠證在更大范圍應用;加強綠電與常規電能量市場銜接,尤其是加強綠電交易與常規電力中長期交易銜接和保障綠電交易與電力現貨市場有序協調。
“建議完善可再生能源跨省交易機制;建立完善的綠電追蹤機制,并與碳市場實現信息共享;完善電力排放因子的計算方法;建立組織、活動、產品層面的綠電消費評價方法。”世界資源研究所中國氣候與能源部能源轉型項目總監袁敏說。
為進一步推進我國綠電交易發展,會上發布的《我國綠電交易現狀及重點問題研究》建議,加快構建電-碳市場協同體系,促進綠電消費,提高我國綠證國際認可度,提高綠電交易的合規性,營造支持綠電交易發展的法治環境,提升我國綠電市場化配置能力,探索將核電納入綠電交易的方法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