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家住銀灘花園小區的業主趙女士撥打晚報熱線4286666反映:元宵節晚上小區有人放炮將家中的玻璃炸開了花,找到物業后聯系玻璃廠更換,物業說更換的費用要自己承擔,趙女士認為不合理。
記者核實:3月10日,家住15層的趙女士指著家中破碎的玻璃說,“就是這塊,元宵節晚上樓下放煙花,聲音很大,當時沒注意,沒想到第二天中午,窗戶的外層玻璃碎了。”順著手指的方向可以看到,陽臺右下角的玻璃已經全部裂成花,趙女士又指著左上角的玻璃說,“這塊玻璃上可以明顯看到炮灰殘留的痕跡,幸好這塊沒有裂。”對此,趙女士提出了疑問,小區明明貼出了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聲明,依然有住戶在小區內燃放,而且距離住宅樓很近,這樣的居住環境讓人擔心。她到小區物業詢問時,工作人員稱他們已派人按時監督、及時制止,那么發生這樣的事情小區物業是不是有義務承擔更換玻璃的費用?
部門回復:該小區物業負責人陳經理稱,從年三十至十五期間,物業每天都派人巡邏,并且人手配有自行車以加強巡邏力度。在看過趙女士家裂縫的玻璃后,陳經理認為無法界定玻璃破碎是由放炮所致,如果不及時更換新玻璃,碎玻璃掉下樓砸傷了人,到時候花費更大。經過與趙女士半小時的協商,陳經理為其咨詢了更換玻璃的相關費用,趙女士同意自己承擔,同時希望物業能加強巡邏,保證類似事件不再發生。(記者華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