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朝鮮半島的核發展動態,包括導彈試射的一些情況,雖然過去美國跟日本也會通報,但是現在是三方一體的通報,日本會得到更及時的信息,受益較大。
但是這個效果總體來說還比較有限。過去日本跟韓國曾經準備簽訂《軍事情報保護協定》,后來因為韓國內部反對沒有簽成。《軍事情報保護協定》是有強制力、約束力的,現在這個備忘錄則不具有強制性和完全的約束性,實際上是表達了一種合作的愿望。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比如韓國在朝鮮情報方面,對美國的信息透明度和合作程度,肯定要強于日本。這個差別不會因為簽訂了這個備忘錄而有所改變,因為在朝鮮半島,韓國跟日本在利益關切上是不對等的。所以三家聯合起來共享情報,日本的貢獻也不可能像美國、韓國那么大,他是受益方。在情報共享方面,肯定還是有層次、有區別的。(王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