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記者 方由朝)《商洛市市級勞模榮譽津貼和春節慰問制度》日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和市總工會聯合發出,按照規定,我市職工勞模退休后,農民和個體勞動者勞模男年滿60歲、女滿55歲后,每人每月可享受榮譽津貼50元。同時,市級勞模開始享受每年不少于500元的春節慰問金。
文件規定,凡撤地建市前,經由市勞動競賽委員會按地區勞模評選、命名表彰機制,由中共商洛地委、商洛地區行署命名表彰的“商洛地區勞動模范”和“商洛地區先進工作者”;撤地建市后,經由市勞動競賽委員會按市勞模評選、命名表彰機制,每五年一次逐級推薦、評選,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商洛市勞動模范”和“商洛市先進工作者”;市委、市政府表彰,并明確享受市級勞模待遇的其它榮譽獲得者,均在享受榮譽津貼之列。
文件同時規定,市勞模獲得高一級勞模稱號或調離商洛市的;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的;因犯嚴重錯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偽造先進事跡,剽竊他人勞動成果的;非法離境或自行定居國外的;其它需要取消勞動模范稱號的,不再享受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