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黨員領導要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在守紀律、講規矩上做表率”。紀檢監察干部是黨紀黨規的執行者、捍衛者和監督者,必須自覺做遵規守紀的表率。
第一,要善于“自律”,做守紀律講規矩的示范者。要對黨忠誠,站穩政治立場。自覺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事業。要個人干凈,嚴守為官底線。自覺將講規矩、守紀律放在反腐歷史責任的高度去認識、去踐行。要敢于擔當,構筑良好生態。要敢于較真、敢于查處、敢于問責,以“啄木鳥”精神治“病樹”、砍“爛樹”,挽救一片森林。
第二,要敢于“律他”,做守紀律講規矩的推動者。要明責盡責,抓實兩個責任。找準職責定位,創新執紀監督方式,謀劃和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要抓早抓小,強化紀律尺子。把關心愛護、“治病救人”作為執紀監督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要相信群眾,凝聚監督合力。站在群眾的立場上謀劃、推動工作,從群眾中獲取持續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合力。
第三,要甘于“他律”,做守紀律講規矩的踐行者。要主動接受監督,防止“燈下黑”。善于在監督的環境里干事,樂于在監督的氛圍中工作。要自覺遵規守矩,把權力關進“籠子”。帶頭當好遵紀守法、遵章守禮的表率,讓紀律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要立足自我教育,著力擰緊“總開關”。做到明底線、知敬畏、守法紀、遵規距,打造一支有思想、有內涵、有底氣、有魄力的反腐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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