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正風須有章。正風肅紀既是黨規黨紀要求,又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但是,反腐也要有章可循。給予假日自費聚餐的教師以通報處分于法無據,于情不合,更像是為了反腐而反腐。恕不知,當反腐沒有明晰的框架和詳盡的規則時,只會讓基層公職處于恐慌狀態,束手束腳,畏首畏尾,不敢作為,生怕逾矩。以筆者所在地區為例,總值班室(應急辦)職責決定了崗位的特殊性,需要常年值守、24小時不間斷有人在崗,假日加班、晚間值班更是家常便飯,在當前高壓態勢下,既取消了加班(值班)費和補貼,又無法落實補休,當然其他特殊崗位也存在類似問題,單位領導即便有心也苦于無依據怕擔責,讓這些工作人員又情何以堪?由此產生的悖論與混亂,不僅不會“再使風俗淳”,反而有可能加劇社會的價值觀紊亂。因此,一方面,有關部門應考慮對違紀標準和執紀邊界予以明確,讓執紀者手握“標尺”,讓受罰者不再“喊冤”,這便是前文所提之“章”;另一方面,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既要秉承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態度,摒棄湊任務完指標思想,杜絕逼良為“腐”,以免執行政策時落下“僵硬死板無人情”的質疑,讓惠民好政策變成了基層的“緊箍咒”,同時又要注重在問責時詳加說明處罰理由和依據,以便獲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當然,公款大吃大喝是困惑多年的一大痼疾,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多不良影響,這個病一定得治,而且要防微杜漸,“勿以惡小而為之”!可是在治病過程中,既不可矯枉過正,又不能“念歪了經”,否則就適得其反了。而這樣“適得其反”的做法,其實自身又未嘗不是另外一種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