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石建盈)近日,市政府下發《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縣區和部門市場監管責任,創新市場監管制度和模式,完善協同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構建社會共治格局,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通知》明確,嚴格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管理。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明確和國務院決定保留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并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市、縣區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參照《陜西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執行。
《通知》強調,進一步厘清市場監管職責。各級審批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和前置、后置審批事項目錄,認真履行市場監管責任。對經營者從事需要審批的經營活動,無論經營者是否持有營業執照或是否取得行政審批文件,由審批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實施監管;對經營者從事的經營活動不需要審批,但其所從事的經營行為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由行業主管部門實施監管。無論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有無審批或主管部門,其經營活動中屬于市場監管職責范圍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監管。
《通知》規定,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縣區政府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鎮辦市場監督管理辦公室,要按照“責權一致、重心下移、屬地監管”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夯實監管責任,切實做到事有人管、責有人負,防止出現監管真空,確保基層監管工作無盲區,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各縣區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主抓、社會參與”的工作要求,指導監督轄區各有關部門(單位)履行好監管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進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順利實施。
《通知》提出,積極推進企業信用管理。各級審批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促進企業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總體要求,將本部門在履職過程中形成的登記注冊、備案、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上傳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統一公示,供各職能部門、社會公眾查閱和監督,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