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獻文 王剛)6月份以來,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組成調研組,就《商洛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開展立法前調研。市人大法制委委員和市人大法工委、市安監、公安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調研。
我市于2015年開始在中心城區禁限放煙花爆竹。《在商洛市城區限放煙花爆竹的議案》于2016年2月由三屆人大六次會議確定為正式議案,交由市人民政府辦理,并于2017年10月辦結。經過3年努力,市中心城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得到遏制,各縣城區禁放工作有序實施。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得到廣大群眾的熱烈擁護和廣泛支持。
根據市人大立法規劃,為了深入了解全市城區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充分做好《商洛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立法前調研工作,調研組分別深入商州、商南、山陽、柞水四縣區煙花爆竹專營公司、城關派出所、部分街道社區、大型居民小區,實地察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限放情況,召開了由相關部門和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走訪部分人大代表和基層群眾,詳細了解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基本情況、工作現狀、存在問題、深層原因等情況,廣泛征求對《條例》立法的意見和建議。各縣區政府法制辦、公安、安監、環保、司法、科教、市場監管、衛計等部門和社區代表、人大代表提出立法意見建議100余條。調研組將對這些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在《條例(草案)》的制訂和審議過程中充分吸納,努力使制訂的法規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
據市人大法工委透露,預計于今年10月份啟動《條例(草案)》起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