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大力推進動力電池技術創新,重點開展動力電池系統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輕量化設計,加快研制動力電池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及其生產、控制與檢測等裝備,開發新型超級電容器及其與電池組合系統,推進動力電池及相關零配件、組合件的標準化和系列化;在動力電池重大基礎和前沿技術領域超前部署,重點開展高比能動力電池新材料、新體系以及新結構、新工藝等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長遠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強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研發,重點支持驅動電機系統及核心材料,電動空調、電動轉向、電動制動器等電動化附件的研發。開展燃料電池電堆、發動機及其關鍵材料核心技術研究。把握世界新能源汽車發展動向,對其他類型的新能源汽車技術加大研究力度。
到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車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時,純電驅動模式下綜合工況續駛里程分別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15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時以下,循環使用壽命穩定達到2000次或10年以上;電驅動系統功率密度達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30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時以下。
2.加大節能汽車技術研發力度。以大幅提高汽車燃料經濟性水平為目標,積極推進汽車節能技術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開展混合動力技術研究,開發混合動力專用發動機和機電耦合裝置,支持開展柴油機高壓共軌、汽油機缸內直噴、均質燃燒以及渦輪增壓等高效內燃機技術和先進電子控制技術的研發;支持研制六檔及以上機械變速器、雙離合器式自動變速器、商用車自動控制機械變速器;突破低阻零部件、輕量化材料與激光拼焊成型技術,大幅提高小排量發動機的技術水平。開展高效控制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技術研究。
3.加快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體系。引導企業加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鼓勵建立跨行業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發展聯盟,加快建設共性技術平臺。重點開展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混合動力商用車、燃料電池汽車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建立相關行業共享的測試平臺、產品開發數據庫和專利數據庫,實現資源共享;整合現有科技資源,建設若干國家級整車及零部件研究試驗基地,構建完善的技術創新基礎平臺;建設若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工程化平臺,發展一批企業主導、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積極參與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推動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構建全產業鏈的專利體系,提升產業競爭能力。
(二)科學規劃產業布局。
我國已建設形成完整的汽車產業體系,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既要利用好現有產業基礎,也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強規劃引導,以提高發展效率。
1.統籌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能力。根據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和產業政策要求,合理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能力。現有汽車企業實施改擴建時要統籌考慮建設新能源汽車產能。在產業發展過程中,要注意防止低水平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
2.重點建設動力電池產業聚集區域。積極推進動力電池規模化生產,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力爭形成2—3家產銷規模超過百億瓦時、具有關鍵材料研發生產能力的龍頭企業,并在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領域分別形成2—3家骨干生產企業。
3.增強關鍵零部件研發生產能力。鼓勵有關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加大投入力度,發展一批符合產業鏈聚集要求、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的關鍵零部件企業,在驅動電機、高效變速器等領域分別培育2—3家骨干企業,支持發展整車企業參股、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專業化汽車電子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