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安穎 羊城晚報記者
嘉賓:
宏陽 資深彩票媒體人
彩民:
林林
國慶假期,山西中出5.25億元雙色球巨獎成為輿論的焦點,質疑聲也此起彼伏。很多呼聲要公開巨獎得主的信息,但也有聲音認為,即使是彩票行業(yè)很發(fā)達的美國,有要求公開的,也有可以不公開的。原因很簡單,誰能保證中獎者的人身安全呢?在沒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恐怕談公開也只是空談。
林林:每次有巨獎中出都有一種聲音說,應該公布中獎者的信息,以消除人們的疑慮。
宏陽:對于是否公開得主的信息,一直以來這都是一個個人知情權和公眾隱私權的博弈,對此,《南方都市報》評論認為:“我們可以質疑彩票機構、搖獎程序,有權要求彩票管理當局釋疑,卻無權要求作為個體的中獎者本人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更不應讓個人隱私權為滿足任何知情權服務。從情理上講,不應該以一種權利去侵害另一種權利,多數(shù)人的權益不應該優(yōu)先于少數(shù)人的合法權益;即便是一個人的合法權益,也不應為滿足多數(shù)人的權益而強迫其讓渡。”
一些呼喚公開得主信息的人,恐怕沒有站在得主的角度去考慮問題。試想,如果有一天大獎落在自己的頭上,你真會選擇公開個人信息嗎?的確,我們看到過很多國外得主露臉兌獎的喜慶照片,而且美國一些州也將得主需公開兌獎寫入法規(guī),可沒看到的是一些得主為此帶來很多煩惱,有些人被迫搬離家園,也有人因此丟掉了性命。
面對越來越多因中獎引來的悲劇,美國、英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家已經在探討是否應該修改“得主必須公開信息”這一規(guī)定。而在美國,原本已經有一些州會根據(jù)得主自己的意愿來決定是否公開信息。也就是說,只要得主自己不愿意公開信息就可以不公開。
具體到我國,根據(jù)國情,相關部門在《彩票管理條例》第27條明文規(guī)定:彩票發(fā)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以及其他因職務或者業(yè)務便利知悉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的人員,應當對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予以保密。因此福彩中心的做法是有章可循,對于得主的信息是否公開這要取決于中獎者本人,如果他非常愿意,那可以大大方方地接受各媒體采訪,就像河南體彩741萬元得主趙應光一樣。
林林:但是仍有很多人期待,我國何時也能夠做到得主信息公開呢?
宏陽:從大眾的知情權來說,得主信息公開不是一件“壞事”,但這需要在得主自愿的情況下才能談。以美國為例,他們在有些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更加健全,可即便這樣,也無法完全保障暴露在大眾面前的大獎得主的生活和安全不受影響。而我們的國情與他們有著很大的差異,就是日常我們個人信息泄露后,還要面臨騷擾電話,以及各種詐騙信息的侵襲,更何況一個得了意外之財?shù)娜耍H戚、朋友豈不個個上門?這有個很普通的例子,2007年,江蘇海事職業(yè)技術學院一大二學生中得雙色球500萬元,消息已經很快傳遍全校,不堪其擾的得主小勇最終只好退學。請問,有誰愿意因為中了大獎而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毫無安全感可言呢?
因此,可以肯定地說,在沒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真的別談公開!(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