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7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7日發布一組數據:2021年,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7886件19998人,同比分別增長116.1%和94.5%;提起公訴10586件30878人,同比分別增長222.2%和229.0%。
最高檢分析稱,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高發多發,呈現出共同犯罪、一人犯多罪情況突出、邊民參與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人數多等特點,且多與非法務工、出境參與電信網絡詐騙、賭博等違法犯罪交織滋長。
最高檢還發現,在區域特征上,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呈現集中化態勢,云南、四川、廣西、福建、廣東等8個省(自治區)起訴的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人數占全國85%以上。罪名方面則主要集中在偷越國(邊)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為進一步引導民眾自覺遵守國(邊)境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指導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相關案件,最高檢發布6起依法懲治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的典型案例,包括4起偷越國境案和2起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案。
在這些案例中,有的在境外人員的領導指揮下,拉攏引誘多人共同偷渡;有的在高薪誘惑下,采用徒步等方式,逃避邊防檢查結伙偷越出入國境;有的為非法務工,在獲得臨時邊界通行證后,非法越過邊界通行證準許的活動范圍,未獲批準進入內地;有的系出租車司機,明知他人運送人員偷越邊境而幫助運送;還有的為了牟取高額報酬,按照“蛇頭”安排,組成運送團伙,采取隱蔽方式分段運送他人偷越國境。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要依法打擊各類偷運越境犯罪,不斷加強各行政區域之間銜接配合,不放過任何遺漏犯罪。同時,要善于運用辦案系統進行類案分析,并及時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