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11月8日電 (郭其鈺)浙江省人民檢察院8日發布消息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以及山東青島、江蘇南通、浙江舟山、福建寧德、廣東湛江、海南海口等沿海七地市檢察機關在舟山簽署《沿海七地市檢察機關涉海檢察協作框架協議》(下稱《協議》),旨在共同破解海洋治理難題,構建涉海檢察一體化協作新格局。
根據《協議》,沿海七地檢察機關將聚焦海洋經濟有序運行、海上航行安全、資源和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等海洋治理問題,聯合開展重大執法保障、跨域刑案查辦、生態環境治理、司法政策供給、信息數據共享、人才智力建設、前沿理論研究協作,推進檢察職能融入海洋綜合保護。
沿海七地市建立涉海檢察協作機制。史建龍 攝如針對海上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問題,江蘇省如東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建慶表示,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過程中,對于相對不起訴需要作出行政處罰的案件,行政罰款往往高于刑事處罰的罰金。對此他建議可以通過行政檢察部門溝通,出具不予行政處罰意見書,避免出現“行刑倒掛,小過大罰”。
在打擊海上走私犯罪方面,目前因走私犯罪的偵查機關分屬于海警、海關和公安,致使其行政處罰信息查詢并不完全暢通。
“建議將因走私被判處刑罰、免予刑事處罰、受到行政處罰的單位和自然人信息,并入政府信用管理體系,構建多維度懲治體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陳云艷提出,以政府監管和社會治理手段打造“信用+打私”創新模式。
據悉,沿海七地檢察機關將通過共建聯席會議、線索移送、配合調查、案例發布和宣傳預防等五項機制,在涉海刑事檢察、海商事訴訟監督、涉海行政檢察、涉海公益訴訟檢察等方面加強跨區域協作,打造海洋治理共同體,完善海洋法治體系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