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12月31日電(單鵬)近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四川省防災避險人員安全轉移若干規定》(下稱《規定》)。3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在成都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規定》有關情況。
新聞發布會現場。 肖蓉 攝近年來,因極端天氣頻發,四川省發生了多起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四川每年避險轉移受地災威脅群眾百萬人次以上,近5年實現成功避險339起,避免了7823人可能的因災傷亡。四川在積累諸多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的同時,也遇到個別企業、群眾“應避不避”、不及時轉移、轉移后擅自返回等現實問題,造成人員傷亡的慘痛教訓。
“出臺《規定》,是為了及時總結四川防災避險的經驗和教訓,開展‘小切口’立法,加強四川防災避險人員安全轉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人身安全。”四川省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徐洪在會上表示。
《規定》共18條,主要包括防災避險人員安全轉移的適用范圍、應急預案、培訓演練、監測預警、組織實施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楊筠介紹稱,《規定》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落實避險轉移要求筑牢生命安全底線,明確對受到可能發生的洪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威脅的人員,應當實施避險轉移,要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防災避險宣傳、安全教育等。二是充分落實各方主體避險轉移責任,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等在防災避險轉移中的具體職責。三是提升安全風險防范能力和基層治理能力,規定在相關應急預案中應當明確轉移信號、轉移路線、避險場所、物資設施準備等,進一步提升監測能力和預警精準度。四是健全完善避險轉移工作科學化規范化保障機制,規定對拒絕轉移、擅自返回的避險轉移人員,應當給予勸導,勸導無效且情況緊急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采取必要措施。
受特殊地理條件影響,四川省自然災害尤其是山洪災害多發頻發,是全國山洪災害最重的省份。四川有175個縣(市、區)230余萬人面臨山洪災害威脅,現有山洪災害危險區2.4萬余個,其中高風險縣31個、極高風險區21個。下一步,四川省水利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等部門將依照《規定》廣泛開展學法普法宣傳教育,充分做好應急準備,以“揭榜掛帥”方式推動科技賦能防災減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