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濟南6月5日電(周藝偉)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呂濤5日表示,2024年,山東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收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7838件,審結17546件,同比分別上升2.95%和3.10%。
6月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韓國健 攝當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2024年度山東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
呂濤介紹說,2024年,山東法院嚴懲環境資源類犯罪,依法審結污染環境犯罪案件210余件,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依法審結非法采礦、非法占用農用地、盜伐、濫伐林木等犯罪案件390余件,全力守護礦藏、土地、森林等自然資源安全;依法審結涉動植物資源保護案件200余件,助推生物多樣性提升。
同時,山東法院堅持預防性、恢復性司法理念,積極適用《民法典》懲罰性賠償規定,依法審結檢察機關、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24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8件,判決或調解確認賠償生態環境損失及修復費用1億余元人民幣。
“山東法院依法審結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案件50余件,懲治破壞耕地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守護耕地安全、糧食安全。”呂濤稱,該省法院還依法審結涉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等糾紛案件4500余件,妥善化解涉農矛盾糾紛,促進土地規范有序流轉,為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注入司法動能。
呂濤表示,圍繞加強環渤海生態環境、泰山“雙遺產”、野生植物資源等方面司法保護,山東與北京、天津、河北、遼寧等地共13家法院共同發布《環渤海地區生態環境一體化司法保護倡議書》,山東同安徽、四川、福建等地法院共同簽署《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司法保護跨區域協作協議》,建立健全協作機制,共建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
此外,山東法院強化府院聯動,健全完善執法司法協作銜接機制,與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等單位(部門)簽訂《深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合作框架協議》,并協同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王英表示,下一步,山東法院將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中,進一步加強對生態價值核算、生態權益交易的司法研究,在審判實踐中,逐步規范碳匯認購生態修復方式的適用,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創新生態產品交易模式、完善生態損害賠償方式提供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