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號)有關規定,文化和旅游部組織開展了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成果驗收工作。經材料審核、實地暗訪、專家評審和社會公示等程序,通過驗收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正式確定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名單公布如下:
客家文化(閩西)生態保護區(龍巖市、三明市)
說唱文化(寶豐)生態保護區
武陵山區(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武陵山區(渝東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區
藏族文化(玉樹)生態保護區
晉中文化生態保護區(太原市、呂梁市)
陜北文化生態保護區(延安市)
(總臺央視記者 曹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