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數據共享條例》助力打破“數據孤島”
打消“供數”疑慮 規范“用數”行為(政策解讀)
政務數據共享有何價值?
在過去,廣東東莞的退休人員要辦理社保延繳業務,需要分別到人社、醫保、稅務等部門提交延繳申請材料,比如養老保險延繳,要先到人社部門辦理資格審核,然后再憑審核結果到稅務部門登記參保,至少跑2次,材料重復提交。
2023年,東莞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基于前期政務數據治理的基礎,聯合稅務部門推動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與稅務系統實現數據共享,繳費人只需要在綜合窗口提交1次申請資料即可辦成。自2023年12月該模式上線至2025年4月,已成功辦理退休人員社保延繳業務近9萬次,減少群眾跑腿近6萬次。
政務數據共享,既增進了部門間的業務協同,也讓群眾更省事省心。近日,國務院公布《政務數據共享條例》。國家數據局數據資源司司長張望表示,條例將成為打破“數據孤島”的關鍵抓手,是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重要引擎。
政務數據共享的堵點卡點有哪些?條例如何促進和規范政府數據共享?記者進行了采訪。
促共享,破解不愿、不敢、不會等難題
當前,我國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仍面臨著統籌管理機制需健全、供需對接不充分、支撐應用水平不足等堵點卡點。張望認為,條例對完善共享管理體制機制、優化供需對接機制和工作流程等作出明確規定,有利于打消“供數”疑慮、規范“用數”行為,破解“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會共享”的難題。
明晰權責,健全管理體制。條例構建了覆蓋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的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管理體制,確立了政府部門對于政務數據共享的主體責任,要求明確部門政務數據共享工作機構,承擔政務數據目錄編制、組織提出和審核共享申請、共享安全性評估等職責。
“這一體制的構建,改變了把政務數據共享責任全丟給數據部門的做法,在壓實政務數據共享主管部門責任的同時,明確了業務部門在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中的責任,為實現政務數據高質量供給和有效共享奠定了基礎。”清華大學計算社會科學與國家治理實驗室執行主任、教授孟慶國表示。
分類施策,落實目錄管理。對于當前政務數據資源底數不清,數據目錄不完整、不規范等問題,條例明確政務數據實行統一目錄管理,政府部門應當依照本部門職責,按照政務數據目錄編制標準規范,編制本部門政務數據目錄。
“目錄管理機制的完善將有助于解決基層普遍存在的數據重復采集問題,同時也打破了傳統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中規則不明確、可做可不做等問題,為政務數據的依職責、按需求廣泛共享創造了條件。”孟慶國說。
細化流程,為基層減負。明確、細致的工作流程,能降低工作中的不確定性,有效提升政務數據供給效率。
一方面,減少了“扯皮”的可能。比如,條例明確,無條件共享類的政務數據,要在1個工作日內答復申請;有條件共享類的政務數據,要在10個工作日內答復申請等。
另一方面,促進政務數據回流,便利基層。條例明確,要及時、完整回流下級政府行政區域內的政務數據,不得設置額外的限制條件。
過去,很多數據由基層工作人員收集,卻由上級部門集中統一管理,導致基層無法充分利用,只能不斷重復填報數據。北京交通大學特聘教授張向宏說:“政務數據回流后,基層政府可更便捷地調用戶籍、社保等數據,減少‘證明難’問題。”
強規范,筑牢安全底線
政務數據涉及個人隱私、敏感信息以及社會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條例如何在利用好政務數據的同時,確保數據安全?
讓規則更明確。明確政務數據目錄應包含的信息;明確政務數據共享申請應包含的基本內容;明確可以共享獲取的政務數據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重復收集……條例面向政務數據共享全流程提出規范化要求,有效彌合了以往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中的“模糊地帶”,讓政務數據共享工作更加安全有序。
讓監管更全面。條例提出,根據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政務數據共享各環節安全責任主體。
條例特別明確,在使用數據過程中發生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法利用等情形的,應由政務數據需求部門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在孟慶國看來,這緩解了政務數據提供部門的安全擔憂。對政府部門委托他人參與建設維護、存儲處理政務數據的情形,也提出了相應的安全管理和技術要求。“條例構建起貫穿共享全流程的安全保障體系,推動政務數據共享工作更加安全有序高效。”孟慶國說。
讓處置更及時。政務數據共享過程中出現數據錯誤、處理爭議等問題時該怎么辦?對此,條例明確,統籌建立政務數據校核糾錯制度、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爭議解決處理機制,并對相關操作路徑進行了規定。比如,同級政務數據需求部門、政務數據提供部門間的爭議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向同級政務數據共享主管部門申請協調處理;跨層級、跨地域的爭議由共同的上級政務數據共享主管部門協調處理等。這些規定為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的持續有效開展提供了制度依據,保護了各方的合法權益。
抓落實,形成工作合力
“全面提升政府數字化治理和服務水平是大勢所趨,要以條例出臺為契機,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推進政務數據高效共享有序利用。”國家電子政務專家委員會主任王欽敏建議,要構建更加完備的政務數據共享法規體系。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及時清理、修訂不適應條例要求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破除數據共享的制度障礙。
“國家數據局將立足職能、主動作為,積極配合抓好條例貫徹實施。”張望表示。
一是推動政務數據回流基層。加快推動政務數據回流試點,選擇部分地方和部門探索建立數據回流責任機制,梳理回流數據供需清單,明確實施路徑,推動部門數據向地方有序回流。
二是推進數據賦能基層減負。結合為基層減負的部署要求,將加快“一表通”建設、推動基層報表數據“只報一次”作為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抓手,協同有關部門強化指導,精簡、整合基層報表,推動報表數據共享應用和系統互聯互通,減輕基層填表報數負擔。
三是強化示范場景建設。以落實條例為契機,強化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政策實施,推動形成工作合力。持續推進公共數據“跑起來”示范場景建設,聚焦交通物流、衛星遙感、低空經濟、氣象服務、醫療健康等重點領域,著力打造一批企業群眾可感可及應用場景,更好發揮數據要素的乘數效應,為加快培育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新的動力。
本報記者 王云杉
《人民日報》(2025年06月16日 第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