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1日電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委巡視組原副組長、巡視專員胡延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延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親屬謀求人事利益;退休前大搞權力變現,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胡延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胡延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