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劉娜 郭彬)5月23日,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修訂后的《商洛市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5年6月24日起施行。
商洛市全域位于秦嶺腹地,干旱和洪澇等災害易發多發。原《辦法》于2017年施行以來,商洛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有效防御和減輕了氣象災害,在服務農業生產、支持防災減災救災、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和保障重大活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式、規模不斷豐富和擴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在部門協調聯動、作業流程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對原《辦法》進行全面修訂。
修訂后的《辦法》共24條,明確要求將人影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規范作業站點建設、設備維護和安全管理,并建立快速響應機制,確保在干旱、冰雹等災害天氣下及時開展作業。同時,鼓勵科技創新,推廣先進技術應用,為鄉村振興和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辦法》的修訂出臺,將有效提升人工增雨、防雹等作業效率,推動人影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發展,為糧食安全、森林防火、生態保護等提供精準氣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