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期,商洛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對于全面推進我市的養老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F就《實施意見》摘要如下。
(一)加強城鄉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公辦養老機構建設,我市要建設1所500張以上床位的市級公辦示范性養老機構,每個縣(區)建設1所公辦社會福利中心。各地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規劃建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建設標準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備養老服務設施。要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和規范,推動老年人家庭和公共無障礙設施改造。各級農村敬老院在保證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供養機構改善設施條件并向社會開放,使之成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充分利用農家大院、閑置校舍等,建設農村互助幸福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力爭3-5年農村互助幸福院覆蓋所有中心村。
(二)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要建立健全居家養老管理服務網絡,建立縣(區)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鎮(街道辦)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點)三級網絡。城市社區要以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依托,加快居家養老信息服務平臺、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和應急救援服務網絡建設。不斷擴大居家養老服務組織規模,引導和鼓勵社會中介組織、家政服務業等參與居家養老服務,推進信息平臺與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有效鏈接,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上門服務。
(三)大力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要依托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充分整合資源,創建一批服務設施完善、信息網絡健全、管理服務規范的養老服務示范社區。進一步完善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康復護理、文化娛樂、精神慰藉、權益維護、應急救助等服務設施,拓展服務功能,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水平,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陪護、基本生活照料、特殊護理、緊急援助等服務。農村社區依托鎮級敬老院和農村互助幸福院等設施開展以高齡、失能、獨居、特困老人為重點的生活照料,并逐步將范圍擴大至有需求的農村老年人。
(四)繼續強化機構養老服務功能。要按照已經制定出臺的《商洛市關于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的實施意見》,充分利用商洛的區位生態優勢,結合旅游業發展、新農村建設、特色產業發展,促進社會資本大量進入養老領域,采取公建民營和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興辦一批服務功能齊備的高層次養老服務機構,滿足不同層次老年人的養老需求。衛生管理部門要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要積極支持和發展養老服務,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當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提供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等服務。對于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定點范圍,入住的參保老年人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完善醫療保險報銷制度,解決老年人異地就醫結算問題。
(五)積極培育養老服務專業人才隊伍。要按照《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組織開展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提高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技能水平。通過開展養老護理等相關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建立養老機構院長資質培訓和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制度。將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與促進社會就業相結合,把養老服務技能培訓納入城鄉就業培訓范圍。落實公辦社會福利機構聘用人員薪酬待遇,公益性崗位優先用于公辦社會福利機構和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對在養老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政策。社會養老機構與公辦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在技術職稱評定、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