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18時許,晉江市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申請人王某的電話,稱被執行人蔡某仁在東石鎮家中(該案標的額33萬元,已履行25萬元),遂召集干警緊急出動。圖為出動前,執行局負責人在部署行動方案。
15日8時許,龍巖市新羅區曹溪街道下寮村農貿市場,新羅區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正在散發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
閱讀提示:生活中,人們常把欠錢又遲遲不還的人稱
作“老賴”,如今,法律意義上的失信被執行人也被稱為“老賴”,即擁有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但是拒不償還全部或者部分債務。據最高人民法院統計信息顯示,70%以上的被執行人存在逃避、規避甚至暴力抗拒執行的行為,自動履行率不到30%。如何有效打擊“老賴”,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我省司法界探索解決的問題。
近日,省高院與在福州的19家銀行機構建立針對“老賴”的“點對點”查控系統,及時掌握“老賴”財產信息,絕大多數銀行都實現半個小時內反饋。據省高院執行局副局長葛福東介紹,我省第一批1953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在省高院政務網“執行公示欄”進行了集中公示。同時,為有效對付“老賴”,我省基層法院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了有益探索,不少做法值得借鑒。
錢難尋?打破界限,實現“點對點”查詢
打開“福建法院司法查詢系統”,輸入案件被執行人名稱,選擇協助執行單位,生成有電子簽章的法律文書,點擊“發送”……11月12日上午,在平和縣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執行局副局長許春福在電腦前熟練地操作著。“半個小時內,銀行會把被執行人的存款信息通過網絡發送過來,其他協助單位當天也會反饋相關信息。被執行人名下有多少財產,一目了然。”
許春福說,這套系統名叫“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去年8月,他們與銀行、公安、工商、房管等合作,在我省率先建立該系統。所謂“點對點”,即法院和各個協助單位都指定一名人員辦理,法院通過政務外網將協助查控指令發送過去,協助單位在收到指令后立即查詢并反饋。據了解,目前查詢范圍已涵蓋金融賬戶、房產、股權、車輛權屬、土地權屬、稅務登記等信息。
“等了13年,我的8033元執行款終于拿到了。”平和縣山格鎮雙坑村村民龔躍金激動地說。2000年夏天,龔躍金在一場交通事故中腿部嚴重受傷,至今還有腿疾。交警部門認定15周歲的肇事者李某榮負全部責任。雙方協調不成上了法庭,法院判決李某榮應賠償8033元。此后,一直沒有拿到賠償金的龔躍金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然而,由于當時李某榮還是未成年人,其父母長期在外打工,也查不到可供執行的款項,事情就被拖了下來。
為了這筆賠償款,龔躍金已記不清跑了多少次法院。法院工作人員多次到銀行和相關部門查詢李某榮的財產信息,都沒有查到可執行財產。“過去要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必須一家一家銀行跑個遍,然后還得去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門請求協助查詢,前后至少半個月。”許春福說。
“我本來都打算放棄了,沒想到,不久前法院突然通知我去領錢!”后來龔躍金才得知,自從建成“點對點”查控系統后,平和縣法院執行局把往年的案件進行定期滾動查詢,發現了李某榮在金融機構的存款余額,遂予以凍結。最后,經法院協調,李某榮交出了賠償款。
據了解,去年8月以來,平和縣法院通過“點對點”查控系統,已查詢信息23814人次,執結案件710件,實際執行到位1220萬元,數額同比增加256%。
人難找?上下聯動,半小時內趕到現場
11月13日,在晉江市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記者看到有一間辦公室很特殊:一張桌子,一部固定電話,始終有一名干警在值守。
“這是對外公布的應急電話,2010年執行指揮中心成立時就開通了,24小時有專人值守。只要有人提供被執行人蹤跡,干警半個小時內趕到現場。”晉江市法院執行局局長吳明鈾說,指揮中心還在全市7個派出法庭設立指揮分中心,如果現場離指揮中心較遠,將由最近的分中心負責先控制住被執行人。
11月7日下午5時許,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在這里響起。“我在村口看見黃某
某了,他行色匆匆,估計很快就會離開。”電話里,晉江市安海鎮菌棲村村民許青華的聲音特別激動。
去年5月,許青華因民間借貸與隔壁村的黃某某發生經濟糾紛,并告上法庭。“當時,法院判令黃某某賠我50萬元,可判決生效之后,做生意的黃某某就消失了。法院多次上門找不到人,也查不到其名下的財產。”許青華說。
為了找到黃某某,許青華在對方的村口蹲守多日,終于發現其蹤跡。然而,此地離執行指揮中心有十幾公里,許青華特別擔心干警還沒到,黃某某就跑了。接到電話,晉江市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迅速同安海鎮執行分中心取得聯系,分中心馬上組織警力,10分鐘后傳來好消息:黃某某已經被控制住。
“只要控制住被執行人,很多執行案件都可以順利結案。”據晉江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蔡鴻銘介紹,他們還與晉江機場、廈門機場建立了協助執行關系,機場在安檢環節一旦發現失信被執行人,就會出示法院的協助執行法律文書,對其進行扣留。
據悉,晉江市法院執行局的上下聯動方式頗見成效。今年初以來,共收到執行案件4841件,結案4285件,執行標的金額69555.79萬元,結案率88.5%。
處置難?實時取證,3G網絡執法顯威力
11月14日11時,記者趕到尤溪縣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時,執行局二組組長肖方枝正在幾公里外的西濱鎮參與執行行動。令記者驚奇的是,他與兩名干警抓獲失信被執行人陳某的每一個畫面,都清晰地同步出現在執行指揮中心的電子屏幕上。
尤溪法院院長王茂華介紹說,這叫3G網絡執法系統,是將具有GPS定位功能的獨立執行車載終端和具有錄音錄像、存盤、紅外線等功能的執行單兵設備,與法
院執行指揮監控中心計算機3G網絡進行連接,實現遠程監控、錄音錄像、存儲回放、語音對講等,從而形成一套綜合性、交互式的執行綜合管理指揮平臺。
“尤溪一年約有1000件執行案件,由于地處山區,過去不少被執行人選擇逃匿,只等春節回來。但春節期間,親友們往往聚在一起,被執行人仗著人多勢眾,經常發生抗拒事件。人沒抓著,執法人員還被打,要處罰追究,可又取證不足。這使得我們的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王茂華告訴記者,去年2月,他到廈門出差,受公交車上的同步圖像傳輸攝像頭啟發,回來后投入20多萬元買下15個GPS車載設備和15個單兵設備,建成現在的3G網絡執法系統。
如今,尤溪縣法院執行干警外出執行時,都要配備單兵設備。執行人員可對執行現場進行實時錄音、錄像,并回傳到指揮中心。指揮中心可以對執行人員的執行地點、時間等進行GPS定位監控,遠程指揮執行過程。遇到突發事件,還可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
指揮中心工作人員為記者回放了過去一個月錄制下來的畫面,其中包括今年10月24日,尤溪縣法院執行局局長張世錦與5名干警查封一家造紙廠的全過程。
該造紙廠位于洋中鎮梅峰村。據張世錦介紹,紙廠屬于家族企業,總共欠下54人700多萬元的債務,遲遲不肯償還。此前,執行人員多次上門,屢受干擾,常常一到現場就有一群人圍上來。“要不是有3G執法系統,我們6個人還真不敢進去。在執行的2個多小時里,我們查封并控制了價值上百萬的產品和設備。”張世錦說,3G網絡執法系統的啟用,除了保護執行人員外,更重要的是,它讓執行過程更加透明。
數據顯示,自去年8月3G網絡執法系統建成以來,尤溪縣法院共執結各類案件1184件,標的額5903萬元,兩項指標分別同比上升了60%和92.32%,涉執信訪案件同比下降了40%。
臉皮厚?立體曝光,逼“老賴”自動履行
11月15日8時許,龍巖市新羅區曹溪街道下寮村農貿市場,有一群人特別顯眼,他們身著制服,在散發“傳單”。走近一瞧,記者才發現他們發的不是宣傳品,而是近段時間來新羅區法院公布的“老賴”名單。
“利用鄉鎮趕圩日或者在社區人員集中的地方,發放所在地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效果很好。”當天帶隊的新羅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謝蕓潮說,“這種方式始于2010年,到目前為止共發放名單2.65萬份,發放后當事人主動履行558件,標的額1000多萬元。”
楊某曾經是新羅區有名的“老賴”,1997年至今涉及4起民間借貸,有120多萬元執行款沒有還。近年來,新羅區法院執行局采取了控制財產、限制出入境等措施,都無法使楊某自動履行義務,而他被法院控制的財產由于是農村宅基地等原因又無法變現,造成案件長期無法解決。
網絡曝光、電視臺曝光后,楊某依舊無動于衷。最后,執行局對楊某采取進村曝光。一時間,當地群眾對楊某的行為議論紛紛,給楊某造成很大的壓力。一周后,楊某通過律師承諾還款,并在3個月內從外地趕回來,與受害者達成和解協議,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
“‘老賴’只要不履行義務,我們絕不讓他好受。要充分發揮曝光的威懾作用,關鍵要形成曝光長效機制,通過不同方式,不間斷地重復曝光。”謝蕓潮告訴記者,新羅區法院針對“老賴”已形成“立體式曝光網”,即通過龍巖網、龍巖電視臺、《閩西日報》、金融機構LED顯示屏、深入鄉鎮分發執行曝光材料,實現5個層面的立體式曝光。
據了解,2010年“立體式曝光網”建成后,新羅區的執行工作效果逐步顯現。近3年來,通過曝光促成的結案達923件,涉及金額達367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