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 溢)8月17日,一封反映洛南縣石坡鎮街道社區村委會副主任白三虎涉嫌貪污移民搬遷補助款的案件線索在批轉三天之后,就在洛南縣紀委實施的聯合協作區內,12名紀檢監察干部組成的多個辦案組調查下,初步查實白三虎存在貪污3萬元違法事實并移送檢察院聯合深挖。截至7月底,洛南縣紀委采取提級辦理鎮紀委案件和實施協作區查辦群眾身邊腐敗案件25件,處分27人,有力遏制了基層腐敗的發生。
“發生在百姓身邊鎮村干部違紀涉腐案件看似小事,實則嚴重損害政府和干部的形象,也成為農民集體上訪的一大誘因。”針對這一特點,洛南縣變過去鎮紀委查辦案件地域管轄制度為,重點案件縣紀委提級辦理或派員實施協作區辦理制度,既提升了辦案質量和成案率,又解決了辦人情案的問題。為此,他們建立規范案件線索處置的登記臺賬制度,在縣紀委書記對所有線索查閱提出批示意見后,再根據案情決定采取轉交鎮紀委查辦、直接辦理或者派員啟動鎮紀委協作區辦案。2月28日,一封反映靈口鎮三星村村委會主任宋曉軍連續7年截留糧食直補款的案件線索分派后,縣紀委立即派員深入鎮村,經過10多天調查收回了其截留計劃用于村務支出的63492元違紀資金,第一時間發還給退耕還林的農戶,有效維護了群眾利益。
派員啟動鎮紀委辦案協作區制度,采取由縣紀委劃定2至3個毗鄰鎮紀委為辦案協作區的辦法,由縣紀委分片包抓辦案室深入案發鎮,現場指導所在鎮紀委書記牽頭組織協作區10至12人的辦案組快速查辦案件。8月17日,柏峪寺鎮紀委處分了茶房村村委會主任李新民玩忽職守、優親厚友造成5臺贈送的太陽能設備被群眾哄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等兩起違紀案件,就是實施辦案協作區制度在一周之內查辦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