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14日電 (記者 夏賓)“十四五”時期,中國銀行業面對內外部環境變化,積極謀劃轉型,推進高質量發展。銀行業在實現規模擴張、提升價值創造的同時,不斷提升風險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曾剛對記者表示,“十四五”規劃期間,中國金融業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就,其中,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工作成效尤為突出。作為金融體系的“毛細血管”,中小金融機構直接關系實體經濟資金流通是否順暢。長期以來,這些機構面臨歷史包袱重、公司治理不完善、風險抵御能力弱等問題。五年來,金融監管部門采取堅決措施、精準施策,交出了一份扎實的改革化險答卷。
一方面,風險底數全面摸清,處置成效顯著。曾剛指出,“十四五”開局時,中小金融機構高風險機構數量較多,資產質量承壓,部分機構面臨流動性困難。面對這一挑戰,監管部門首先摸清風險底數,為精準施策奠定基礎。
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數據,“十四五”時期處置不良資產較“十三五”時期增加超過40%,行業抵御風險的資本和撥備總規模超過50萬億元。高風險中小銀行機構數量已較峰值大幅下降,部分省份實現了高風險中小機構“動態清零”。
“這些數字反映出監管理念的轉變和監管能力的提升。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出擊,從單兵作戰到協同配合,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工作呈現出系統性、協調性、前瞻性特征?!痹鴦傉f。
另一方面,統籌協調改革化險,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在改革化險實踐中,“一省一策”“一行一策”成為重要工作方法。在曾剛看來,這一做法體現了因地制宜的治理智慧,既避免了“一刀切”,又確保了改革的精準有效。
以農信社改革為例,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出統一法人、聯合銀行等多種模式。有的地區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統一管理轄內農信機構;有的地區采取市級統一法人形式,實現區域內資源整合。上述因地制宜的改革模式,既考慮了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也尊重了歷史形成的治理結構特點。
曾剛還提到,在具體風險處置中,監管部門堅持“一行一策”原則,針對不同機構的風險特征和經營狀況,制定差異化處置方案。
具體來看,一是對風險相對較輕、具備自救能力的機構,主要通過加強內控管理、補充資本金、優化股權結構等方式化解風險。二是對風險較重但仍有挽救價值的機構,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實施兼并重組等方式實現重生。三是對已經資不抵債的機構,堅決實施市場化退出,避免風險進一步擴散。
此外,在處置高風險機構過程中,監管部門綜合運用多種市場化手段,形成了兼并重組、增資擴股、引進戰投、市場退出等多元化處置格局。
曾剛指出,兼并重組成為最主要的處置方式。通過強強聯合、優勢互補,一批經營困難的中小金融機構獲得新生。據統計,僅在村鎮銀行領域,就有超過100家機構參與了重組整合。這些重組不僅化解了相關機構的經營風險,還通過規模效應和管理水平提升,增強了整體競爭力。
市場退出同樣是風險處置的重要方式。對于經營失敗、無法持續的機構,監管部門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有序推進其退出市場。據統計,2024年以來,河北、甘肅、陜西、四川等多個省份的數十家村鎮銀行獲批解散或注銷。
曾剛說,在整個處置過程中,監管部門始終堅持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原則,確保了社會穩定和金融安全。通過存款保險制度有效運行和各級政府協調配合,絕大多數風險機構處置都實現了平穩過渡,未引發系統性風險。
曾剛認為,總體來看,“十四五”時期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得到有效化解,經營能力得到明顯提升,服務水平得到顯著改善。這不僅為金融體系穩定運行奠定了堅實基礎,也為實體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面向未來,他建議,政策層面還需“一體推進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和轉型發展”,在風險化解的基礎上,轉變和提升中小金融機構的治理和經營能力,在推動中小金融機構實現更高質量發展的同時,為服務實體經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