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央財政擬支持20個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6月4日,財政部發布《2025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評選結果公示》(以下簡稱《公示》),對2025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評選結果進行了公布。
《公示》顯示,中央財政擬支持的20個城市為:北京、天津、唐山、包頭、大連、哈爾濱、蘇州、溫州、蕪湖、廈門、濟南、鄭州、宜昌、長沙、廣州、海口、宜賓、蘭州、西寧、烏魯木齊。
財政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于4月初發布的《關于開展2025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通知》提出,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圍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評選不超過20個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黃河、珠江等重點流域沿線大城市傾斜。中央財政將按區域對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城市給予定額補助。其中,東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8億元,中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0億元,西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直轄市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資金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年撥付到位。資金支持方向為城市更新重點樣板項目、城市更新機制建設兩個方向。
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城市更新行動能為城市基礎設施、公共設施補短板,也是擴大內需和消費的重要載體,推進周期長、資金投入量龐大。中央財政提供的資金支持以具體項目為抓手、以項目落地為導向、以統籌資源為路徑,有助于打通項目從謀劃入庫到立項,再到推進和資金投放全過程的堵點。
“城市更新工作全面提速,重點是將中央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通過創新財政模式,激發地方推進更新的內生動力。中央定額補助的投放,解決了城市更新市場化投入積極性較低這一最棘手的問題,也為地方和市場投入掃清了障礙,打造全社會參與的城市更新投融資新模式。”李宇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