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5日電 中國官方5日通報,山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吳存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公開資料顯示,吳存榮,1963年5月生,安徽無為人,曾任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重慶市委常委、副市長,重慶市委副書記,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2023年1月任山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2024年12月,官方通報吳存榮被查。
經查,吳存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推動違規舉債融資,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由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利;貪欲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規劃審批、土地性質變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吳存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