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7日電 (記者黃盛)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了《中央企業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45號)(以下簡稱《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規劃發展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辦法》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確建立國資央企三級規劃體系,完善規劃編制、執行、評估、調整、評價閉環管理工作機制,是加強出資人監管的有力抓手,是推動中央企業強化規劃引領、推動規劃落地的頂層制度安排,對推動中央企業堅決服務國家戰略、履行使命責任、聚焦主責主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具體來看,根據《辦法》,國務院國資委統籌總體發展規劃、重點任務規劃、企業規劃三級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加強與各管理部門戰略協同;按照國家規劃周期,編制中央企業總體發展規劃,明確未來五年發展總體思路、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根據中央企業總體發展規劃重點任務安排編制相關規劃,明確具體目標和舉措。 中央企業依據上位規劃編制本企業總體發展規劃、重點領域規劃和子企業規劃,各級各類規劃應當定位準確、功能互補、統一銜接。
在發展規劃管理機制建設方面,《辦法》一是規定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發展規劃管理制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報送國務院國資委;二是對企業發展規劃的決策機構、工作機構及支撐機構等作出規定,強調企業發展規劃編制、調整、年度工作計劃及執行情況報告等重大事項應當經黨委(黨組)會前置研究后提請董事會決策,董事長是發展規劃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三是提出發展規劃信息化建設的具體要求,明確企業應當加強發展規劃基礎信息管理,跟蹤監測產業發展情況。
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將產業優化調整作為三級規劃的重點內容,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關系國計民生的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公益性領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同時,《辦法》還加強制度執行硬約束,將發展規劃作為中央企業投資監管、財務預算、資本經營預算、專業化整合、考核分配、監督追責等工作的重要基礎,對規劃執行中發現的發展方向出現明顯偏差、執行進度嚴重滯后、發展質量低下等問題線索,將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責任追究。
該負責人說,國務院國資委將結合“十四五”規劃總結評估、“十五五”規劃編制和實施各項工作,抓好《辦法》出臺后續組織實施工作,健全完善發展規劃閉環管理制度體系,指導中央企業進一步強化規劃引領,健全規劃體系,完善規劃制度,科學編制規劃,推動規劃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