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余建華 通訊員 楊麗 鄭迪)9月11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衢州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府院檢聯席會議,專題研究推進生態環境領域執法司法工作協同。
會議強調,府院檢要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執法司法工作合力,一體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要聚焦執法司法協同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著力推動司法執法標準統一、行刑銜接順暢高效,加大涉企執法檢查整合力度,破解生態環境案件取證難、鑒定難等問題,健全生態修復配套保障機制,完善跨部門聯合執法,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
據了解,近年來衢州市兩級法院注重修復治理、協同聯動、信息互通、司法護綠等工作,聯合公安、檢察、生態環境等單位成立生態環境司法協同治理中心,通過優化涉水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出臺司法服務保障“雙碳”目標指導意見、創新碳匯賠償機制、共建浙閩贛皖四省九地“聯盟花園”司法協作網等舉措,積極探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新路徑。2022年以來,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316件,追究刑事責任387人,判決賠償生態損害賠償金456萬余元。
“我們將持續深化府院檢聯動,在前端強化預防、中端優化協同、后端注重修復三個維度同步發力,在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風險隱患、構建多元共治格局、統籌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方面持續創新,為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更多衢州實踐樣本。”衢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洪學軍表示。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