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琪
10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發布消息,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銀發經濟增進老年人福祉的意見》(國辦發〔2024〕1號)要求,推動理財公司扎實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金融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關于促進養老理財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共二十二條,包括穩步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不斷完善養老理財產品設計、探索提供多樣化養老金融服務、持續完善內部管理機制、積極支持養老產業發展、切實加強風險管理等六方面要求。
《通知》提出,穩步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自《通知》印發之日起,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地區擴大至全國,試點期限三年。試點機構擴大至符合開業滿三年、經營管理審慎等條件的理財公司。試點額度提高至各試點機構上年末凈資本扣除風險資本后余額的五倍,金融監管總局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進行調整。
《通知》明確,堅持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緊密結合。支持理財公司投資與養老特征相匹配的長期優質資產,加大對健康產業、養老產業和銀發經濟的支持力度。支持理財公司完善養老理財產品設計,豐富產品形態,為投資者提供養老理財賬戶、養老理財顧問咨詢、信息查詢等多樣化養老金融服務。支持理財公司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綜合考慮養老理財產品所投資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征與投資者的風險偏好,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
《通知》強調,壓實理財公司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在產品端,加強產品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完善收費模式,增強投資者投資體驗。在投資端,堅持審慎穩健的投資策略,健全風險化解機制,促進產品穩健運行。養老理財產品和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信息交互和數據交換應當通過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理財行業平臺進行。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加強督促指導,抓好《通知》貫徹落實工作,推動理財公司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需求,助力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詳情點擊如下鏈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促進養老理財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