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從業者,等你來投票”“幫忙投個票,親戚家孩子”“投票有禮,點贊有獎,快來助力”……生活中,不少人都收到過親朋好友發來的投票邀請,有的是為了爭先評優,有的是為了參賽評獎。這些五花八門的網絡投票,本意是為彰顯參賽者的群眾基礎,卻催生出拉票甚至買票刷票問題,乃至形成了灰色產業鏈。
四川南充市網友張先生反映,當地有機構組織了一次“萌寶才藝大賽”,通過網絡投票決出勝者。“活動本身是好事,但是評選結果由網絡投票決定,家長們搞起了拉票大戰。有人甚至花錢買票來提高孩子的得票數,有的孩子得票數在很短時間內噌噌上漲,違背了活動的初衷。”張先生說。
同樣,湖北武漢市讀者劉女士也反映刷票帶來的不公平競爭。“我參加了一項業務比賽,初賽后,舉辦方開啟了網絡投票。網絡投票結果計入最后的比賽成績。拉票可以理解,但有人明顯買票了。”劉女士介紹,活動開始幾小時后,大部分參賽選手都只有幾十票或者百余票時,有的選手已超過4萬票。
網絡刷票問題由來已久,網絡刷票公司甚至公開發布廣告。公眾不禁疑問,網絡刷票合法嗎?“2020年,國家網信辦實施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通過人工方式或者技術手段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虛假注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用戶賬號等行為,破壞網絡生態秩序。”北京市鑄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媛說。
近年來,在有關部門的持續打擊下,公開刷票的廣告不多見了,但仍有許多刷票公司潛伏在社交媒體上。一名業內人士透露,刷票分為機器刷票和人工刷票。“機器刷票是通過軟件和技術手段來實現,刷多少票,什么時間刷完都是可控的,且價格便宜,缺點就是容易被主辦方發現刷票作弊。”該業內人士說,“人工刷票主要是通過一些微信群、QQ群來實現,價格貴,刷票慢,但是主辦方難以識別刷票行為。”
記者以客戶身份聯系到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員,咨詢有關情況。“70元可刷1萬票,都是人工刷票。”該工作人員向記者推銷,“我們這里有一大堆寶媽微信群,每人有20部手機和卡號才能達到入群標準。價格雖然高一點,但是保證IP地址都是不同的,比機刷的公司更可靠。”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除了從事大批量刷票業務的公司,還有一些從事刷票業務的“散戶”。經搜索,記者加入了幾個投票互助微信群。
在一個名為“有償投票點贊互助群”的微信群里,群公告規定:“投票發起人應向每位投票人發專屬紅包,金額在0.15元至0.3元不等。如有急需投票,可進入另一個500人大群,但需交9.9元至50元不等群維護費。”記者在群內看到,有小學生舞蹈比賽刷票請求,有企業名師評選刷票請求,有風采展示刷票請求……業內人士介紹,這些微信群里的人被稱作“投手”,他們在業余時間靠幫別人投票點贊賺取收益。
刷票公司能夠精準了解到自己的參賽情況和個人信息,令北京朝陽區的趙先生驚訝不已。“我參加了一項比賽,網絡投票開始當天,我就接到了一個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對方精準說出了我的名字、我的辦公固定電話號碼,以及我正在參加的比賽項目。然后,就開始向我推銷刷票業務,表示他們公司便宜實惠。”趙先生說。
業內人士表示,在刷票產業鏈上,一些公司有詳細的內部分工,如話務員、技術員、推廣員等,許多個人信息是通過非法盜取或騙取得到。
網絡買票刷票,有損比賽或市場的公平公正性,導致誠信缺失,還給個人信息安全帶來風險,但為何多年來難以根除?“一方面,刷票行為難以取證,查處成本較高。另一方面,一些活動主辦方哪怕知道有人刷票,也希望借助拉票傳播擴大活動影響力。”西安交通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東朗說。
專家建議,主辦單位應對網絡投票范圍進行適當限定,比如就在本單位或本系統內投票,而不是任何活動都請社會大眾一起投票。楊東朗認為,“一些人工刷票的行為,很難通過技術手段進行規避。因此,為了擴大活動影響力,損害、犧牲比賽公平性,得不償失。建議活動主辦方慎重選擇網絡投票。沒了需求,有償刷票這個灰色產業自然也就難以為繼。”
《 人民日報 》( 2025年09月22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