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日電 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消息,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和國家疾控局綜合司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分為整治范圍、重點任務、實施步驟、組織保障四部分。
整治范圍方面,明確本次專項整治面向登記注冊為“救護”類的機動車輛,以及非法提供院前醫療急救和醫療照護轉運服務的非“救護”類車輛(即“黑救護”)。
重點任務方面,一是明確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聯合公安交管部門對救護車進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數,并實時核查比對救護車輛的新增、注銷情況。二是明確了救護車的管理主體和監管原則,強調了救護車規劃、信息化賦能和社會協同監管。三是明確了登記注冊為“救護”類的機動車輛、“黑救護”違規違法行為打擊范圍,對涉事機構及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四是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醫療照護轉運,有序化解供需矛盾,疏堵結合引導醫療照護轉運服務良性發展。
專項整治工作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為期1年。分為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三個階段。
此外,《通知》要求,做好組織保障,建立長效機制。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二是強化部門協作聯動,建立強效機制。三是要加強宣傳,推進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