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方亞光 羅 杰郭 威)近年來,洛南縣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落實科級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度,做實做細述職述廉、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廉政雙審等關鍵環節,不斷完善試用期滿干部考核措施,著力提高選人用人質量。
述職述廉“看實績”。組織部門派出考核組深入所在單位,由試用期滿干部在考核大會上述職述廉,重點圍繞任職期間的目標完成度、創新突破力、群眾滿意度、廉潔自律表現,突出個人在崗位上的具體貢獻與成長情況,考核組通過聽取干部述職述廉情況,全面了解干部試用期間的政治表現、專業能力、擔當精神、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為干部轉正提供客觀、公正的考核依據。
民主測評“聽真音”。采取“正向測評+反向測評”的方式,試用期滿干部所在單位班子成員、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人及分管干部,圍繞“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對試用期滿干部進行民主測評;正向測評主要考核履職能力、敬業精神、工作效率、群眾口碑、生活作風等方面,反向測評圍繞理想信念是否堅定、紀律規矩是否嚴格遵守、工作作風是否扎實等方面,采用匿名的方式收集數據,將測評結果與干部是否正式任職直接掛鉤,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機制。
個別談話“畫準像”。考核組通過個別談話的形式,多層次、多渠道聽取廣大黨員干部及服務對象意見,對試用期滿干部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及存在不足等情況進行詳細了解,重點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班子成員、單位中層干部、分管辦公室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對試用期滿干部履職情況的評價,通過對不同來源的評價內容進行交叉比對、相互印證,全面客觀掌握試用期干部試用期間的真實表現。
廉政審查“立標尺”。實行“單位鑒定+廉政審查”機制,由被考核黨組織結合試用期工作表現,出具書面鑒定材料,客觀公正地評價干部試用期間的綜合表現;委托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專項廉政鑒定,重點核查干部試用期間遵守黨紀黨規和廉潔從政規定的情況,對不勝任現職或廉政鑒定有問題的,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試用期限或免去試用期職務。近年來,先后有4名干部因受到處分被延長試用期,切實增強了選人用人的公信力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