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11月1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到2030年,集成融合發展成為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顯增強,市場競爭力顯著提升,有力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加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綠色能源保障。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實現了大規模躍升式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截至2025年9月份,全國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已達到17.08億千瓦,占全國發電裝機的46%;今年前三季度,風光發電量合計達1.73萬億千瓦時,占同期全社會用電量的22.3%。”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說,隨著新能源規模越來越大、電量占比越來越高,新能源發展也遇到了系統消納壓力加大、要素保障難度增加等挑戰,迫切需要轉變新能源開發、建設和運行模式,實現從“單兵作戰”向集成融合發展的轉變。《指導意見》的出臺,旨在提升新能源發展自主性,增強新能源市場競爭力,打造新能源發展升級版。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呂文斌看來,過去一個時期,我國新能源開發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呈現“單兵突進、分散布局”的特征。這種開發模式在滲透率較低的階段有效地做大了產業“蛋糕”,但也呈現出源網協調不足、與負荷中心錯位、系統調節資源建設滯后等特征。例如,截至2025年9月底,我國分布式光伏裝機已達5.1億千瓦,是2020年底的6倍多。但分布式光伏的爆發式增長對傳統配電網的規劃設計、運行控制帶來巨大沖擊。在此背景下,《指導意見》提出“集成融合發展”,正是對這一系列挑戰的系統性解決方案。
從內容上看,《指導意見》從加快推動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大力推動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積極推動新能源多元化非電利用、強化組織保障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4項具體舉措。
其中,在大力推動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方面,一是加快推動新能源產業鏈“以綠制(造)綠”,提升新能源裝備制造綠電應用水平與空間集聚效能,支持構建多能互補、高度自給的低碳零碳園區。二是統籌推進新能源與傳統產業協同優化升級,以新能源資源引導重大生產力和基礎設施布局優化,引導傳統產業通過生產工藝優化、科學配置儲能、產品綠色設計等方式更多利用新能源電力,構建與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產業用能體系。三是積極推動新能源與新興產業融合互促發展,推動新能源基地與算力設施協同規劃,促進電力、算力雙網融合運行,推動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與新能源協同布局、集群發展。
“總的來看,《指導意見》通過‘左右集成’(多能源品種互補)、‘上下集成’(產業鏈上下游融合)和‘前后集成’(生產與消費協同)三個維度,推動新能源發展從孤立、分散的開發模式,轉向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新發展范式,從而打破能源子系統間、新能源與產業間、新能源生產與消費間的傳統壁壘,在更大維度上構建動態平衡體系,實現從‘局部最優’邁向‘系統最優’。”呂文斌說。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支持各地積極有序開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建設,并從優化項目投資開發管理角度對此類項目予以支持。另外,國家能源局將持續推動電力調度和市場交易認證機制的優化完善,推動集成融合發展成為新時期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