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徐憲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憲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和宴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裝修服務;貪欲膨脹,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徐憲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徐憲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